5-4 學校家長會組織與功能
5-4-1學校合宜導引家長參與並協助校務
5-4-2學校家長會與學校建立良好夥伴關係
5-4-3其他
- 引導家長會傳承與運作:依「臺中市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制定章程」,產生班級學生家長代表,並成立學生家長委員會,組織健全,運作良好。定期召開家長代表大會及家長委員會,不定期召開常務委員會,提供人力、物力、財力支援學校各項教學活動(附錄5-4-1-1-1)。
- 成立愛心志工隊奉獻教育:結合社區和家長資源,發起並組織愛心志工隊,成立以來志工隊動員力強,肩負起許多支援任務,如:交通維護、圖書整理、補救教學、闖關活動、學區運動會、畢業典禮及各項臨時活動等,只要有愛心志工的場合永遠都是美麗溫馨的。每年並定期辦理愛心志工聯誼活動,慰勞志工長期的辛勞與奉獻,並凝聚志工隊向心力。(附錄3-2-3-1-1)。
- 開放家長會參與校務及活動:會長及家長會代表均撥冗列席校務會議及重大活動(校慶運動會、新生入學典禮、畢業典禮、工程動土及落成典禮、親師座談會、親職講座、校外教學、親師聯誼活動…等),不僅瞭解學校辦學理念及校務運作,更適時提出具體建議,扮演學校與家長間溝通橋樑的角色。
- 籌組熱誠之家長會顧問團:引導家長會延聘畢業生家長、社區人士擔任家長會顧問,建立傳承共識及制度,歷任會長亦獲邀擔任榮譽會長,持續關心會務及校務,為學生學習及學校發展共同努力。
5-4-2學校家長會與學校建立良好夥伴關係
- 家長會組織健全功能彰顯:長久以來,本校家長會組織健全、分工明確、運作良好,扮演良善之溝通橋樑。組織方面,各班級選任級家長代表,再成立家長會,並舉行家長會代表大會,成立家長委員會、選任常務委員、副會長及會長(依規定,特殊學生之家長委員一人)。運作方面,每學年初由學校業務單位提報工作計畫及經費概算,經家長會審核後據以執行;並不定期召開會議,協助學校各項教育活動。(附錄5-4-1-1-1、會議記錄)。
- 家長會扮演親師溝通管道:參與學校社區校慶運動會(附錄1-4-1-8-1)、新校舍建築說明會、新校舍開工典禮、親職講座、畢業典禮等活動,建立良好夥伴關係。同時家長會成員針對親師溝通、親子溝通、親職管教、教育理念等困境,亦主動出面溝通協調,順利化解歧見解決問題。
- 家長會經費運用法制化:依法申請本校家長會統一編號,設立家長會經費使用專戶,確實落實預算運用透明化、公開化、合法化。並由家長會幹事定期彙報經費收支情形,並按月份編製收入支出明細表。家長會對各界捐款,均依照法規開立收據,並辦理公開徵信。
- 舉辦家長會與教師聯誼活動:定期辦理家長會聯誼餐敘、旅遊、體育活動,促進組織成員間交流溝通機會;同時配合教師聯誼活動,邀請家長會成員共同參與,促進家長與教師團隊交流與溝通。
5-4-3其他